乌鲁木齐征地拆迁律
乌鲁木齐
征地拆迁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征地拆迁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赵增强律师
服务
2.4万人
好评
62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401号锦城大厦11楼1101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赵增强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唐家春律师
服务
3148人
好评
435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唐家春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庞志敏律师
服务
6063人
好评
1059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79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庞志敏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兰丽红律师
服务
6645人
好评
86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79号5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兰丽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志河律师
服务
1219人
好评
69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2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张志河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乌鲁木齐律师咨询
乌鲁木齐律师问答
物业如何处理装修违建
当遇到装修违建、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多收电费等问题时,物业应如何妥善处理?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物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的合法措施,帮助您了解物业的职责和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纠纷处理需遵循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及时在征地前的告知、听证等阶段提出意见,如有异议可申请协调、裁决,并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承包地征收可以强拆吗
承包地征收能否强拆,赔偿标准是多少?本文将详细解读承包地征收的法律规定,包括征收情形、程序和赔偿标准。快来了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政策
人看过
征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征地拆迁补偿
太低怎么办?本文将详细指引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让我们一起探索答案,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带您寻找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补偿
人看过
小区违建归哪个部门管理
小区违建归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小区违建可以12319城建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不拆除违建会给居民带来的安全隐患包括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等。
#征地拆迁纠纷
人看过
某某市土地征收补偿
法律分析: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制定。一般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某某黑甲山拆迁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来制订,还应当结合土地的地段及原用途来进行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某某停车场转让承包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
某某住宅底商拆迁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赔偿标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补偿;产权置换的实际面积不得少于约定面积,因误差导致超出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的,物业权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积部分的房价。具体因土地不同,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小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四条: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可以采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等方式,由物业权利人自愿选择。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补偿;产权置换的实际面积不得少于约定面积,因误差导致超出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的,物业权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积部分的房价。安置补偿费最迟应当在物业权利人搬离之日起按约定给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合法建筑和历史违建的搬迁补偿标准,由市场主体与物业权利人参照本市房屋征收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某某棚户区改造中的商品房补偿如何?
一、国家棚户区改造赔偿方法存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根据当地物价和补偿办法进行补偿。1、实物安置主要包含三个补偿内容:(1)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置换;(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2、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各地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方也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某某市建住宅楼占有农田一亩该给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房屋大小进行计算。1、契税2、印花税3、交易费4、测绘费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某某房屋征收补偿条例2015年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某某市契税提供材料
您好,办理新购车位契税大致需要一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两面均复印)(非本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房合同可不提供)4、全额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房屋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乌鲁木齐市某某区拆迁补偿办法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办法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某某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要参照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补偿标准:每一个市县的补偿标准都会有差异,要根据实际拆迁地的政府政策为准,而且棚户区改造补偿一般都采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一)做好征收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国家修建的水泥路,邻居说修建的水泥路是他家的土地
国家修建的水泥路,邻居说修建的水泥路是他家的土地,不让我们的车过去,说用砖头堵住水泥路是违法的
土地征用后,能不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土地征用后,剩下的不能耕种,找政府解决没有结果,能不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我们在自己的宅基地翻新老房子,手续齐全
我们在自己的宅基地翻新老房子,手续齐全,邻居总是举报,只要我有完整的合法手续就不违法
但土地确权在一起,能否继续继承土地
户口与老人分开,但土地确权在一起,老人死后,能否继续继承土地
农村房屋拆迁后,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能获得住房补偿吗?
农村房屋拆迁后,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能获得住房补偿吗?
父母亲都在世,儿子想要老人的房子和地女儿有权争夺吗?
父母亲都在世,儿子想要老人的房子和地女儿有权争夺吗?
自建农场,政府要拆除,违建怎么办?
自建农场,只有农场营业执照,政府要拆除,说是,违建怎么办?
如何处理移民搬迁人均房屋不足
如何处理移民搬迁人均房屋不足
现在农民种地国家有补贴,这合法吗?
你好,现在农民种地国家有补贴,村干部又在收提留。这合法吗?
我父亲去世的房屋拆迁证明书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在拆迁合同上签字有效吗?
我父亲去世的房屋拆迁证明书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在拆迁合同上签字有效吗?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乌鲁木齐县律师
米东区律师
沙依巴克区律师
头屯河区律师
天山区律师
水磨沟区律师
新市区律师
达坂城区律师
北屯律师
双河律师
可克达拉律师
昆玉律师
伊犁州律师
五家渠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阿拉尔律师
博尔塔拉州律师
昌吉州律师
巴音郭楞州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
喀什律师
阿克苏律师
和田律师
哈密律师
吐鲁番律师
石河子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