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并购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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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提休金冻结了
除了债务纠纷,养老退休金还可能因涉及法律判决、行政处罚或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冻结。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原因确定,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解冻流程。
乙方可以提前30天告知甲方离职吗?这个离职需要经过甲方的同意吗?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可以直接离职吗?
试用期内离职,通常提前3天书面通知即可。选择此方式可确保离职合法性,避免纠纷。同时,与甲方协商离职日期和交接工作,确保顺利离职。
工作工资问题
为确保工资权益得到保障,首先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支付方式等条款。其次,要定期核对工资单,确保工资发放无误。若发现工资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最后,可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工资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找的小装修公司,在去年6月就应交房,现在己经一年过去,房子这没交,我该怎么办,
针对小装修公司未按时交房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工商局投诉或与其他业主联合起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合同条款、违约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选择最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当时也签了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年休假工资等费用
酒鬼喝酒闹事,可以送到精神病院吗?
刑法对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司机违章停车。电动车撞到车门受伤了。是谁的责任?
开车门撞到电动车责任如下:1、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2、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还是骑车人的全责;3、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电动车相撞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1、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财产损失由公安机关作出损失评估,人员伤残,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作出责任认定;5、双方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6、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现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10多年。你能在异地退休吗?
法律分析:1、在异地办理退休必须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男性干部或者是职工达到60岁,女干部达到55岁,女职工达到50岁2、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要达到规定的年限,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要连续缴费达到15年以上3、在异地办理退休的另外一个要求是在异地连续缴纳社保要达到10年以上,并且养老保险缴费连续达到15年,才可以在异地申请吧办理退休,如果说在异地没有达到连续缴费十年的,只能是转回户籍所在地,根据户籍所在地相关的要求去办理退休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拼多多购买商品我要求退款商家收取我的违约金
法律分析:协商要求退款,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向物价局投诉。要求店家给一个明确合理的说法,如果不想和店家起直接冲突,避免矛盾激化的话,也可以先付费,同时和店家索要好发票、收据或者菜品收费明细单,把这个留好去当地的物价局或者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样如果店家存在乱收费的问题,相关部门也会对他们进行处罚,为你讨回一个公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