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损害赔偿律师文集

房屋被不明身份的人拆除,该如何维权?
现实中会有这样情况发生,被拆迁人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拆除,导致被拆迁户的维权举步维艰。如果遇到不明身份人强拆房
陈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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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不明身份的人拆除,该如何维权?
医疗事故应该如何打官司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
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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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应该如何打官司
被打后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一、首先,最核心的两步就是:1、向公安部门报案。陈述自己被打的经过,由公安机关对该起伤害事件进行调查。2、伤情严重下,申请做伤情鉴定。二、那么,赔偿范围是多少?
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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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如何获得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导致人的伤亡,还是车辆受损,均需要向赔偿责任主体索要赔偿。那么,在交通事故中的被侵权人,如何能够获得赔偿呢?首先,如果赔偿责任主体已经购买
郑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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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如何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通过之前的文章,我们都知道,在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并非绝对的同一人。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呢?我们发现国家立法
郑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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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限度
商场、游乐场等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会带来事故。作为公共场所,商场等当然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义务也是有限度的,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求公共场所承担责任,甚至采取
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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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限度
农民工的误工费该怎么计算呢?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李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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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误工费该怎么计算呢?
交通事故七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作为责任方是需要进行处罚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七级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七级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
李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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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七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报警立案了还可以撤诉吗
二、交管部门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对方车辆无号牌、人员身份不明、驾驶员饮酒、对方逃逸的情况
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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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警立案了还可以撤诉吗
轻微伤与轻伤的界限
二、轻微伤和轻伤的鉴定标准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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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与轻伤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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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没有还清,可以改变吗?
法律分析:法人有贷款可以变更法人。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以公司名义贷款,并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私家车非法经营,请问有关部门怎么处罚?
私家车非法营运处罚标准如下:1、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立案标准是什么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我的微信和银行卡被司法部冻结了。我可以重新申请银行卡吗?可以使用吗?
银行卡被冻结了可以重新办一张银行卡。如果是因为逾期或是少数的违规操作,是可以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的;但如果是法院执行公务检查实行的银行卡冻结,那么重开也会被冻结。如果能够解冻最好是解冻使用,因为一个银行只能拥有一张一级卡。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找到工作人员申请办理银行卡业务;申请人阅读法律依据:《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后,确认无误后签字;申请人填写《个人卡开卡申请书》,并将身份证交于工作人员。然后申请人在柜台密码器上设置自己想要设置的密码,并预留个人平时常用的手机号;工作人员将银行卡交于申请人,并归还申请人的身份证。拓展资料: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①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②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债务已经清偿的;④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卡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50元现金左右、身份证复印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未满18周岁不能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未满16周岁的需要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银行卡,证件一般使用户口本。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最少25元钱,去当地的农业银行网点。一般地县城及以上的县市区都会有很多的网点。银行内都会有大堂经理。进到银行里之后找到大堂经理说我要办银行卡。他们会很热情地告诉具体的做法。先填几张申请表。
我是未成年人,怎么办
被骗了400块钱的处理:如果知道诈骗人相关身份信息的,可以与其协商返还钱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