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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强拆小区围墙占绿地 专家称涉嫌违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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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围墙和绿地本该为业主公共所有,然而,无锡阳光城市花园小区上个月却来了一个“强拆队”,连夜将小区一段围墙拆除,并侵占公共绿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对此,众多业主敢怒不敢言,因为这个“强拆队”正是辖区所在的无锡南长区金星街道办事处,据说街道打算把这块绿地用来开办工作人员的食堂。无奈之下,业主们只好上网发帖求助。

  街道办占了公共绿地

  昨日的无锡东林书院论坛,一则名为《金星街道不顾阳光业主反对推倒安全围墙,损坏绿化》的帖子,引来众多网友的“声援”。发帖者“815”称,金星街道办为了建造员工食堂,不顾阳光城市花园业主的强烈反对,强行将小区的安全围墙拆除,破坏绿化并且强行铺设混凝土。“815”表示,面对金星街道办出格的违法行为,业主们却无力制止,遂将事情曝光网络寻求舆论帮助。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小区规划图,记者发现涉事工地位于阳光城市花园小区B区,南边为金星街道办办公楼,北边为小区12号和15号连栋楼,原先街道办和居民区有一墙之隔。记者昨日上午10点来到现场时发现,这段长约35米的围墙已经被人推倒,金星街道办和居民楼之间可以畅通无阻,原先属于小区围墙内的绿地也被破坏,部分绿地已变成了水泥路面。

  记者现场测量了一下,这块被侵占的绿地长约35米,宽约9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金星街道办的一楼整层楼面,已经装修过半,记者根据每个房间的吊顶装饰以及结构发现,和饭店的包厢颇为相似,现场一位施工人员也予以了确认,“这里以后可能是个饭店。”

  配套用房疑似另有用途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阳光城市花园12号和15号连栋楼的一层,因为采光不足不得销售,根据规划是社居委的办公用房,四间房屋面积约有380平方米。对此,业主们并无异议,但是现在这四间办公用房正在进行结构改造,疑似另有用途,业主们坚决不同意。

  “如果围墙被拆除了,成了饭店用地,谁能来保证我们的安全?”“如果居民楼下面开个大食堂,或者是个饭店,谁能保证我们的生活不受干扰?”记者昨日现场采访时,众多居民向记者表示了不满。

  安全和环保固然是个大问题,但是更让居民愤怒的是,金星街道办侵占的300多平方米的绿地,原本是业主们的公共财产。业主们告诉记者,最早发现街道办不轨是7月8日,相邻的围墙一夜之间被推倒在地,施工队开始施工。此后,业主们和金星街道办交涉了十多天,对方一直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在此期间,小区物业公司也陪同业主们多次上门,也同样吃了闭门羹。[page]

  直至7月22日,金星街道办才约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三方进行商谈。记者根据业主们提供的会谈记录了解到,街道办的解释是,“15号楼一楼用作吃饭、休息、值班的场所,12楼一楼暂无规划。”业主们的态度也很明确: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不能再继续施工。

  不过,双方至今仍然未有协议,而被侵占的公共绿地仍然在进行施工。有业主告诉记者,8月5日上午,几名业主们对施工现场进行阻止,但是险些发生冲突,“对方有一大堆人冲上来要动手。”

  街道办:不影响职工福利的前提下,能够处理好

  记者昨日现场采访时,小区多名保安人员均保持缄默。在物业公司的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表示“不知道情况”。随后,其中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又电话向领导请示,不过请示的结果是“公司领导今天都不在”。记者来到金星街道办了解情况时,值班的一位保安同样表示不清楚,“领导今天也不上班。”

  昨日下午3时,记者在无锡东林书院论坛发现,金星街道办的负责人为此事已经现身网络。这段由网友提供的视频中,这名负责人的说法是,“我们街道办和业主方面正在进行积极的沟通,目前这个事情在没有具体协商和沟通之前,我们不便于做一些其他的回应,我们也想把这个事情积极地处理一下。对业主来讲,在不影响他们生活的情况下,对于我们街道办来讲,不影响职工正常福利的前提下,能够把这个事情处理好。”

  这名负责人现身网络后又引起哗然一片,有网友表示,“这个街道办一直是这样的,做的事情都很不地道。”还有网友表示,“人民公仆享受一下也是应该的。”

  律师称街道办涉嫌违反《物权法》

  昨日下午,无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首先要明确围墙和小区公共绿化的权利归属。《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外,属于业主共有。而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业主共有的绿地的使用或改建,应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依法作出决定。即使街道办在小区内拥有办公用房,也无权自行改变小区绿地的用途。因此,街道办侵占小区绿地的行为,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们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关于小区围墙的权利归属问题,这位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小区围墙应当是建设在小区共有土地之上,应属全体业主共有。但小区围墙是否在小区共有土地的范围之内,应向规划部门咨询认定。如小区围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上所述,推倒围墙违章搭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共有权,业主有权依法予以制止。[page]

  退一步说,即使小区围墙是由小区业主和围墙外的金星街道办共有,那么,小区业主和围墙外的金星街道办作为相邻的所有权人,也应当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的相邻义务,尊重现状,街道办也无权单方推倒围墙,破坏现状,影响小区全体业主的安全和安宁。当然,在理论上,也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极端的情况,那就是小区的围墙根本就建错了,没有建在小区共有的土地范围内,而是建在小区外的街道办所有的土地之上。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才有权将违法建设在其土地上的围墙推倒。如果真如此,小区业主则可以转而向开发商讨说法,为何会将小区围墙建在他人土地之上?要求开发商重建小区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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