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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是否算工伤?答案是可以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本文还介绍了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
#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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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伤8级怎样赔偿标准
内蒙古工伤8级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而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三项内容。工伤赔偿还涵盖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七项内容。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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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一次性可以赔多少钱
工伤九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认定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本文为您详细解读工伤赔偿金额构成、认定工伤的条件和步骤,以及申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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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出了车祸算工伤吗
上班迟到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探讨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本文为您解答疑惑。
#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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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工地上发生工伤怎么办?没签合同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如何处理工伤纠纷?本文全面解读工伤处理流程,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纠纷解决方法。
#工伤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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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会工伤九级总共应该赔多少钱?
九级比较严重一次性伤残补助9个月
你人在江门,工伤在江苏
你好,向你工伤保险缴纳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施工现场受伤,承担多大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包工头往往因没有用工主体资质无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有责任被工人伤害吗?
法律分析:在工作场所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道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内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容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江门市新会区是指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江门市新会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指江门市新会区。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华律师请问8级伤残,新会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
根据工资数额的不同而不同
华律师请问8级伤残,新会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指江门市新会区的?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br/> 法律依据:<br/>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br/>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br/>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在江门这边工伤?
出现工伤该这么处理: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员工在宿舍睡觉时突然脑出血的中风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在宿舍睡觉时突然脑出血的中风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后,如何赔偿?
工伤后,恢复期需要二次手术。如何赔偿?
上班时间突然死亡应该怎么找单位谈赔偿?
上班时间突然死亡应该怎么找单位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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