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金融纠纷律师文集

人死了按揭车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都会购买汽车,有些价格比较高的汽车,大家也会选择跟买房一样按揭贷款购买,这个每个月只需要还一部分钱,那么如果人死了按揭车怎么办?一、人死了按揭车怎么办
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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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按揭车怎么办
民法典中配偶未签字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配偶未签字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未签字盖章的,一般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
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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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配偶未签字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离婚后受益人怎么认定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的,离婚后受益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主体。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
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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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离婚后受益人怎么认定
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行使追偿权?
开车的人都知道交强险必须投保,一旦被查出没投保,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不过,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后,如果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保险公司首先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保
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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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行使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熊树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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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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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是未成年发生关系 是你情我愿的
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即使自愿,也可能涉及法律责任。例如,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可能涉及监护人责任、教育机构责任等。建议双方家长和监护人加强教育和监管,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信阳市新县交通违规:以下违规行为不适合在线办理
出现交通违章及时处理即可,可通过多种方式处理,比如直接到交警部门处理,登陆交警网等亦可处理。
我们这里有个工厂还压员工,两个月工资还不让请假,这样下去还有人去干么?怎么干呢?怎么办?
对工厂的不合理做法,员工可以:1.与工厂管理层协商,要求合理解释并改正;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3.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并可能提起诉讼。各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精神疾病监管者的具体权利和责任
监管者应: 1. 保障患者人身安全,提供必要医疗援助; 2. 保护患者受教育、劳动等合法权益; 3. 对患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4. 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这些操作都需依法进行,确保患者得到妥善照顾。
我的牛买了保险牛死了,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关于保险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违规或违法,你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投诉电话12378。如果保监会都无法协调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起诉了。
夫妇双方都有重大疾病。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发生重大疾病后的低保申请条件:1、救助对象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等各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能申请低保的其他重大疾病;2、由救助对象本人进行书面申请;3、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按照各地的具体标准实施救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你好。路上撞到牛了
如果牛的主人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你可以与牛的主人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要求交警或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交警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赔偿金额,而保险公司则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偿。
消费者在本店购买价值10元的过期食品,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