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企业法律

西双版纳州
企业法律顾问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西双版纳州律师-蒋红玉律师
服务 773人好评 41 响应 1小时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泼水广场茶博园C区银座3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蒋红玉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西双版纳州律师咨询
西双版纳州律师问答
借用资质有什么法律后果
  借用资质和违规挂靠是常见的违规行为。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两种行为的法律风险,包括可能面临的罚款、投标资格取消等后果,并提醒企业和个人加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法律顾问
人看过
借用资质有什么法律后果
企业战略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本文详细解析了企业战略的构成要素,包括经营范围、资源配置、竞争优势和协同作用。了解这些要素,有助于企业制定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战略,提升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企业法律顾问
人看过
企业战略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企业裁员如何获得法律证据材料
  企业裁员获得法律证据材料可以找寻人证,或者是找公司的领导对话,然后进行录音处理,再就是找其他的相关材料。企业经济裁员的流程是先确定裁员方案,然后是提前和员工说明情况,最后是开始裁员。
#企业法律顾问
人看过
企业裁员如何获得法律证据材料
法人如何承担担保贷款的法律责任
  法人承担担保贷款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以及一般保证责任,究竟承担哪种责任通常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担保合同无效或者是在胁迫下订立的担保合同是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的。
#企业法律顾问
人看过
法人如何承担担保贷款的法律责任
如何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
  法律层面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的方式有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职工劳动权益一般包括劳动报酬权、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
#企业法律顾问
人看过
如何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
股东会决议改同意了我的辞职请求,因为后面有许多涉及到一些经济纠纷?
法律分析:首先,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需要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如果没有相关资料的,工商局也不会受理该变更申请。 其次,如果公司股东不同意变更的,你可以通过给公司设置障碍或者殆于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让公司让步。 比如撤销对原来执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人员的授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帮老板去刻其它公司的公章?
刻制公司公章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因此,您不能为老板去刻其它公司的公章。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那个政务服务网法人变更
变更法人需要申请人持做出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文件、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代表人的上任文件,双方的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请问什么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身份证复印件吗?
不是,是证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公司法人及任职
我刚上诉,法院说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个人是不是身份证复印件?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你好,请问车子挂在公司上 但营业执照我要注销 对车子有影响吗 车子在外地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你好,请问车子挂在公司上 但营业执照我要注销 对车子有影响吗 车子在外地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要注销公司,应该及时将车辆通过挂靠其他公司解决。
你们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你好,有法律问题可以提交咨询。
上诉状可以修改吗
可以。但要注意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修改和补充,并且将已修改的上诉状按被告人数加以一份重新送达法院。
法人变更新法人必须要到税务局吗
公司变更法人税务上处理的办法:纳税人应当持公司变更法人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等材料,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