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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多份遗嘱中哪一份有效
  确定多份遗嘱中哪一份有效是多份遗嘱的内容没有抵触,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继承,如果存在抵触,是需要由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的。遗嘱法律有效应当写明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等。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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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多份遗嘱中哪一份有效
外孙是否有资格继承外公的遗产财产
  外孙一般没有资格继承外公的遗产和财产,但是遗嘱指定遗产由外孙继承或者外孙进行代位继承的除外。在司法实践当中,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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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是否有资格继承外公的遗产财产
非亲生子女是否与亲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非亲生子女与亲生子女不一样,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包括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是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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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生子女是否与亲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在哪些情况下遗产无法被继承
  遗产无法被继承的情况是该遗产是与被继承人人身密切相关的人身权利,再就是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又或者是该遗产是属于国土资源使用权的,以及其他的情况。
#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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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遗产无法被继承
孙子是否能够在爷爷还活着的时候继承遗产
  孙子是不能够在爷爷还活着的时候继承遗产的,因为孙子不算是法定的继承人,然后遗产继承也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但孙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遗产。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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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是否能够在爷爷还活着的时候继承遗产
您好,河北保定,母亲继承父亲去世后唯一的房产,再次交易卖出需要缴纳20%的税款吗?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你好,河北保定,母亲继承父亲去世后唯一的财产,再次出售需要缴纳20%的税款吗?
应当由房产管理部门核定
河北保定,母亲继承父亲去世后的唯一房产,再次交易卖出需要交20%的税吗的税吗?
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好,杨律师。保定有司法文物鉴定中心吗?
法律分析: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1、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史迹)鉴定: 古建筑(城市建筑、宫殿建筑、衙署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馆堂建筑)等; 2、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流散文物)鉴定: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等; 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您好,杨律师,请问保定市有没有司法文物鉴定中心?
法律分析: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1、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史迹)鉴定: 古建筑(城市建筑、宫殿建筑、衙署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馆堂建筑)等; 2、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流散文物)鉴定: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等; 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你好,杨律师,保定有司法文物鉴定中心吗?
法律分析: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1、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史迹)鉴定: 古建筑(城市建筑、宫殿建筑、衙署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馆堂建筑)等; 2、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流散文物)鉴定: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等; 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河北省保定市企业职工去世后,配偶没有工作,每月还能领取生活费吗?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杨律师您好,请问一下保定市有没有司法文物鉴定中心?
法律分析: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1、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史迹)鉴定: 古建筑(城市建筑、宫殿建筑、衙署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馆堂建筑)等; 2、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流散文物)鉴定: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等; 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离退休干部死后抚恤金的计算方法能否举一个案例?
你好,律师!离退休干部死后抚恤金的计算方法能否举一个案例?
男人转账备注自愿赠与是不是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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