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工作满四年的员工可以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式是: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仍需要休息治疗,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企业的规定继续请病假,但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