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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景区游玩漂流受伤导致骨折。是否应负全责
法律分析:在景区摔骨折,景区的管理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旅游买的东西能退吗?
法律分析:购买商品,退货时是需要将赠品一起退回的。主商品、赠品均已返回自营销售商,且符合退货标准:按照买家实际支付金额退款商品已返回自营销售商,赠品未返回自营销售商,且主商品符合退货标准:主商品无法全额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