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抵押担保在线律师

西安
抵押担保
综合排序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抵押担保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后来甲与丙签订质押合同还把质押物给丙。甲该如何清偿对乙丙的债务
你好,个人认为乙的债务正常清偿,丙的债务应减去抵押物价值后协商清偿
李忠民律师 李忠民律师
人看过
老公在京东借款留的我手机号,是担保吗
你好,建议与你老公协商解决,
庞文波律师 庞文波律师
人看过
你好父母给别人做担保贷款,别人现在还不上对子女的存款会有影响吗
别人现在还不上,对成年子女的存款不会有影响
张守成律师 张守成律师
人看过
我哥那个时候去贷款,我当的担保人,微信全部被司法冻结了,我要怎么处理呢?
你可以联系冻结法院,了解清楚是财产保全还是强制执行,如果是财产保全就准备应诉,如果是强制执行就尽快协商还款。
高宏强律师 高宏强律师
人看过
是否可以解除担保人?
担保人如果要解除担保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在协商一致后解除担保合同;或者在具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的情形时,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来解除担保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有人把车抵押给了我。我该怎么办?
一、抵押车被偷走了怎么办1、抵押车被偷走了,可以去报警。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会立案处理。但是如果报警之后车辆找不回来的,就需要给车主人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二、做车辆抵押需要什么手续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放款。
我把车抵押给别人,现在他把我的车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能够处分抵押财产,如果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也需要与抵押人协议解决,并不能不经过与协议而将的抵押车卖给别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抵押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我的抵押贷款逾期了,现在银行能协商全额还款吗?
你好,可以与银行协商,进一步确定还款计划
别人用我的车抵押是违法的吗?
车辆被别人抵押了是否犯法,视情况而定:1、私自将他人车辆向第三人抵押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涉及到犯罪问题;2、如将代为保管的车辆,以占为已为目的在车主催要时拒不归还而后抵押给别人的,则涉嫌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