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抵押担保律师

合肥
抵押担保
瑶海区律师-王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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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A座26楼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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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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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律师-田方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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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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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方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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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律师问答
抵押权是不是用益物权
  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本文详细解析了抵押权并非用益物权,并对比了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差异。同时,还探讨了租赁权与用益物权的相似之处和差异。快来阅读,了解物权世界的奥秘!
#抵押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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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不是用益物权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方法
  抵押权优先受偿是民法典中的核心权利,当债务不履行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本文详细解析了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方法、民法典抵押权实现规定及债权受偿顺序和原则,帮助读者理解并保障自身权益。
#抵押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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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方法
帮人做担保人的后果
  作为担保人,你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当朋友借钱不还时,如何起诉维护权益?债务人失联怎么办?本文详细解读了担保人的责任、起诉借款不还的步骤以及应对债务人失联的措施。
#担保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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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做担保人的后果
房产抵押是否有效?
  房产抵押有效需要抵押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办理了抵押登记等。房产抵押的流程是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等。
#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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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否有效?
抵押房产是否可以出租
  抵押房产可以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房产出租的合同需要写明当事人信息、房屋信息、租金、租期、押金、维修责任、抵押权人同意等。
#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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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是否可以出租
合肥二次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以中国银行为例,房产二次抵押的特殊条件条件有以下几种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是中国银行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的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法律依据:
合肥二次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 二次抵押贷款 所需证件 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 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使用权证 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二次抵押房产 要求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 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法律依据:
合肥有资产处置律师事务所吗?资产处置组有专家吗?
你好,可以在网上查询
合肥有没有资产处置的律所?有资产处置组专家的?
想处理什么问题啊
合肥公证处给公证怎么办?
办理公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整或者有异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作出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双方进行调查;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合肥担保债权纠纷委托律师要花多少钱
您好,您能具体说一下情况吗
合肥房产抵押借款纠纷委托律师要花多少钱
需要再房管部门登记
合肥房产抵押贷款纠纷委托律师如何收费
房产纠纷诉讼费主要根据房产纠纷所涉及的标的额来收取。具体如下:一万元以内的按照50元收取,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费用随着金额不同也不同。<br /> 法律依据:<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br />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br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br />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br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br />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r />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br />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br />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br />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br />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br />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br />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br />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br />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br />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br />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合肥担保债权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
需要结合具体的数额确定
合肥房产抵押借款纠纷律师费怎么算
去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