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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医生开了三天休养证明就只有三天工资吗
工伤休养证明工资计算 1. 医生开三天休养证明,员工通常获三天工资。 2. 需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政策、公司规章制度。 3. 若有疑问,可咨询法律专家或相关机构。
何光清律师 何光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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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州工业园区做暑期工作假冒长期工会产生什么后果?
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交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否则由用人单位赔付。中介是否承担责任依据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认定
有人叫我用自己银行卡帮主播避税违法吗
违法,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周清智律师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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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能领到失业金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能领到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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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能领失业金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能领失业金
周清智律师 周清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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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病鉴定官网是什么?
一、职业病鉴定去哪里鉴定 1、职业病鉴定去哪里用人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职业病的诊断机构是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诊断职业病设施和一定数量的专业诊断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的认定过程中,必须到法律规定的机构进行,未在指定机构进行的认定无效。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信息。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指定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 (三)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报告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四)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宜宾职业病鉴定官网是什么?
一、职业病鉴定去哪里鉴定 1、职业病鉴定去哪里用人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职业病的诊断机构是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诊断职业病设施和一定数量的专业诊断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的认定过程中,必须到法律规定的机构进行,未在指定机构进行的认定无效。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信息。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指定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 (三)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报告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四)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职业病鉴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什么是宜宾市职业病鉴定官网?
职业病鉴定流程: 1、由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劳动者按诊断机构的通知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3、缴纳鉴定费; 4、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想了解一下2021年宜宾市残疾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残疾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但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021年宜宾市残疾赔偿标准,我想了解一下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残疾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但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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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地区贩毒罪辩护成功案例
来预计的刑期十年以上,仅仅判决了刑期的零头。该案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沙某某涉嫌贩卖500余克。按照《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数量在50克以上,就应当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上述规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沙某某的500克,要判决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经过我的辩护,最终该案仅仅判决沙某某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在本案所有十几名被告中,是判刑最轻的。在该案中,公安认为,沙某某在凉山州西昌市某街道路口,将黑色塑料袋包装的500克毒品交给另外一个同案犯李某某,让李某某卖掉后两人平分货款。后李某某伙同自己的女性同伴一起到四川成都将该货卖给丁某。丁某认为该货质量不好,就没要。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包括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刑侦技术证据等。我们提出辩护意见,该货的去向不明,并未查获实物。且涉案被告均翻供,否认交易事实。公安机关存在刑讯逼供的嫌疑。技侦取得的证据未当庭出示,且未组织辩护人及公诉人庭后核查,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技侦证据的规定。该案只有言词证据,无实物证据。关键证人丁某未到案,无法查清事实。不符合刑诉法规定的疑罪从无以及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确凿、充分的证明标准,结合全案证据,不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该案因重大疑难,前后三次开庭。最终法院判决我辩护的被告人沙某某2年零6个月,在十几名被告人中量刑最低。这是我成功辩护的贩毒罪案件,从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降到2年6个月,辩护效果可见一斑。这也是我不懈的努力争取来的。从家属委托我开始,我就去找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情,在检察院阅卷之后,给检察院递交律师意见书,在法院出庭为被告人做辩护。最终的结果对被告人十分有利,远远超出了家属和被告人的预期。希望本案能对其他贩毒罪的案件有所借鉴。这也是我参与辩护的十几起贩毒罪案件中的其中一例。这种案件,辩护思路尤为重要,结合案件证据材料和关于此类案件的特殊规定,能使得辩护效果达到或者超过预期。有这方面的法律疑难,可以与我沟通交流。
宜宾律师-赵荣烈律师赵荣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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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荣烈律师
购买尚未能上市的限价商品房签署合同有效吗
签订的《购房预付款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且我们双方签订的该协议不会导致其他住房紧张需要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无法按正常的价格和渠道购买限价商品房,我在房屋交易过户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土地收益价款不会损害公共利益,不符合无效合同的情形,综上,不同意原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被告辩称张某昂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赵某霞的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购房预付款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签订于限价房限制交易期间,明显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法院查明赵某霞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张某昂继续履行与赵某霞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的有关位于大兴区一号房屋买卖合同,协助赵某霞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依法判令张某昂支付赵某霞逾期过户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某昂承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4年12月31日,张某昂(甲方)与周某(乙方)签订《购房预付款协议》,约定:甲方(卖方)现在北京市大兴区一号有限价商品住房一套,现乙方(买方)决定购买该房产。该房产属限价商品房,按照北京市现行房产管理政策,该房自持有房屋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故双方对购买该房的预付款及相关居住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按照国家限价商品房允许上市过户时三个月内甲方给乙方过户;二、该房屋没有瑕疵,没有共享人。没有任何抵押、没有出售赠予、出租给第三方;四、该房屋总价款1300000元整,乙方一次性付购房款付款1000000元整,其余300000元整在甲方办理过户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五、甲方负责房屋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及房屋的各种税款。违约条款: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赔付对方双倍购房预付款;二、如将来本协议被判定无效时,违约条款同样起法律效应。2014年12月31日,张某昂签收《收条》一份,记载:今收到周某现金200000整,收到银行转账800000元。赵某霞与周某于2016年8月3日离婚。2019年10月14日,周某出具《债权转让声明》,记载:本人于2014年12月31日与张某昂签立关于北京市大兴区一号房屋转让协议一份,现本人将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赵某霞,本人自愿放弃协议约定的所有相关权利,现本人将上述债权转让事项已声明方式通知债务人,自声明之日起,请上述债务人对赵某霞履行房屋买卖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证人周某称其向张某昂购买涉案房屋,签订《购房预付款协议》,支付房款1000000元,后来他和赵某霞离婚,就把房屋给赵某霞了,他不享有任何房屋权利,认可《债权转让声明》,微信、短信告诉过张某昂债权转让的事。赵某霞提交微信记录和短信打印件,证明其向张某昂发送债权转让声明。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一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某昂,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1日,房屋性质限价商品住房。该房屋有抵押登记,并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赵某霞提交购房核验资格申请,证明其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属于限价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具有特殊性,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周某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该行为将导致其他住房紧张需要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无法按正常价格和渠道购买,违背了国家建立限价商品住房制度的初衷,影响了政策性住房的正常分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购房预付款协议》应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周某与赵某霞就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亦属无效。经法院释明,赵某霞仍坚持合同有效,并基于合同有效坚持继续履行、过户等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对赵某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均未提供新证据。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无异,本院予以确认。裁判结果一审判决:驳回赵某霞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购房预付款协议》对买卖涉案房屋的基本状况、买卖价款、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均作了明确约定,买卖房屋的合同主要内容均齐备,足以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赵某霞购买的房屋是限价商品房,且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赵某霞与张某昂的买卖房屋行为将导致其他住房紧张需要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无法按正常价格和渠道购买,违背了国家建立限价商品住房制度的初衷,影响了政策性住房的正常分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法院认定该《购房预付款协议》应属无效合同正确。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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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劳动者还是支付给用人单位?
2007年1月至2014年7月在某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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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拆迁子女作为安置人离婚时能否要求儿媳搬走
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于2000年12月7日与原告之子赵某文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与赵某文居住在原告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号的房屋内共同生活。嗣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在赵某文病重期间,被告不履行夫妻义务,不照顾赵某文的生活起居,赵某文已经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文于2020年6月份被迫搬回原告家中居住,由原告照顾其生活起居。现被告无端独自占有原告房产居住,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搬出均遭拒绝。综上,原告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请求贵院秉公裁决,判如所请。被告辩称被告齐某娟辩称,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和赵某文结婚之后我们和原告一起生活在拆迁的老房屋,拆迁之后搬到石景山区一号居住,这个房屋属于安置房,我们户口还在拆迁之前的院落中。我和我女儿属于拆迁被安置人,拆迁之后的奖励都在原告处,都没有给我们。我有权利在涉案房屋中居住。法院查明齐某娟与赵某文系夫妻关系,赵某君与赵某文系父子关系。位于石景山区一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赵某君。涉案房屋系石景山区A号拆迁安置所得。拆迁前,赵某君夫妻与赵某文、齐某娟一家居住在被拆迁院落内。涉案房屋拆迁分配后,赵某文、齐某娟一家搬至涉案房屋居住。审理中,依据齐某娟申请,本院调取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拆迁定向安置房选房协议,上述协议载明:被拆迁人为赵某君与赵某文,在册人口及常住人口5人,分别为户主赵某君及配偶赵母、户主赵某文及齐某娟、女儿赵某露。赵某君表示被拆迁房屋是其出资建设,拆迁协议中写明齐某娟是因分户可以多分配5万元。上述事实,有拆迁协议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裁判结果驳回赵某君的诉讼请求。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没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赵某君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证明赵某君对于涉案房屋的权利。但是,一方面,齐某娟提供了一系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材料,其中载明被安置人中有齐某娟,而拆迁安置的涉案房屋是拆迁利益的转化,现在涉案房屋尚未析产的前提下,赵某君一家与齐某娟一家对于涉案房屋均有相应权利。赵某君需进一步进行举证,以排除齐某娟对于涉案房屋的相应权利,方能行使其所有权,主张齐某娟腾退搬出房屋。赵某君主张为了分户才在常住及在册人口写明齐某娟,仅为分配5万元的意见,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另一方面,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具体至本案中,齐某娟与赵某文现为夫妻关系,二人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包括物质上的扶养及精神上的扶养义务,现涉案房屋为齐某娟的居所,赵某文应从物质上对齐某娟进行扶养,即提供包含赵某文相应权利的房屋以供齐某娟居住。赵某文与齐某娟均系诉争房屋的拆迁被安置人,在诉争地点的拆迁补偿利益尚未析清之前,不能排除二人对诉争房屋的相应权利。齐某娟作为赵某文配偶亦可基于上述理由在目前仍享有共同居住使用房屋的相应权利。现赵某君要求齐某娟腾退搬出涉案房屋,无论赵某文是否同意,其均不能基于此不行使对于齐某娟的夫妻扶养的相应义务。现无证据证实赵某文具备安置齐某娟并对其进行扶养的相应证据,亦无相应证据证实赵某文实际放弃居住使用涉案房屋权利的证据,现径行判决齐某娟搬离腾退涉案房屋并不具备相应事实及法律依据。各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将相应拆迁利益及人身关系析分清晰、处理清楚后,或由赵某文将其与齐某娟之间的相互法定义务处理完善后,再行确认涉案房屋相应权利,从而认定房屋实际使用人并排除妨害、返还占有物为妥。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宜宾律师-靳双权律师靳双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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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赔偿怎么算,往下看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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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实现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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