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肇事罪检察院阶段不起诉案例分析
涉嫌交通肇事罪予以立案,A某先被刑拘,后经律师介入获取取保候审。本案律师介入后了解到案件存在以下免于起诉的情节:2.事后,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并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4.本次事故中,虽然导致B某死亡,A某也只是承担主要责任,并非完全责任检察院在最终依法讯问了A某,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A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A某不起诉。以上案例可以看到,检察院在量刑时,会结合事故责任划分,死亡人数,危害后果,以及是否取得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A某的主观恶性,人身危害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予以量刑
李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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