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同居律师

南宁
同居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同居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邕宁区律师-胡钦律师
服务 5232人好评 218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7栋3103号,3105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胡钦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邕宁区律师-黄柳斌律师
服务 1838人好评 192 响应 1小时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2号楼12层1208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黄柳斌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邕宁区律师-傅勇律师
服务 5570人好评 24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东葛路24一8号凯丰大厦15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傅勇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邕宁区律师-寿玲律师
服务 934人好评 213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a2座15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寿玲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邕宁区律师-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服务 1822人好评 1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广场C16栋1610-161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邕宁区律师咨询
邕宁区律师问答
跟男朋友分手,他有我的身份证,以前两个人视频他截图,他拿去贴广告可以
可以报警,侵犯他人人格权
没有证据同居犯法吗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是否算非法同居。如果是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并且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又没领结婚证的话就是非法同居了,但非法同居只是一种同居关系,虽然不收到法律的保护,但也不会被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好,男女朋友吵架分手,微信电话拉黑了,能报警处理么
肯定不能。如果你们在交往过程中涉及到债务纠纷或者其他纠纷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你好就是分手了我想追回我买给他的手机
恋爱期间送的手机不可以要回。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撤销。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女性经期最后一天同房有没有怀孕的可能性
怀孕的情况下女方能离婚、男方不能离婚。但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分娩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还是自己出的费用,后面现在分手了,问他要赔偿,不肯给补偿,这能起诉吗,起诉成功的概率大吗
你好!一般会得不到支持
分手后被对方要回钱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钱是不能要回的
没离婚就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同居会怎样?
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公序良俗,出轨行为
男朋友给女朋友买衣服的钱分手需要退回吗
男女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不返还不一定违法: 1、如果是赠与,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不返还不违法。 2、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两个人同居,没有办理婚姻手续,最后因琐事,女方提出分手,需要付赔账费吗
双方有借款的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