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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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律师-陈慧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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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律师问答
婚后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如果是婚前办理按揭婚后共同还款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将房屋转让给其中一人吗?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房产由活着的一方独自继承的,则继承遗产的一方可以直接将房产向外出售;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同时继承该房产的,要想出售该房产应当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并且出卖款按比例分给其他继承人。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拆迁房间写着我的名字离婚了。我有份额吗?
按照产权情况确定具体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