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曲经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仓储合同纠纷有什么规定问题。
有关仓储合同纠纷有如下法律规定:
1、第三百八十一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本条是关于仓储合同定义的规定)
2、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条是关于仓储合同何时生效的规定)
3、第三百八十三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本条是关于储存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的规定)
4、第三百八十四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是关于仓储物验收的规定)
5、第三百八十五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本条是关于保管人给付仓单义务的规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