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姚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吗这个问题。
合同法的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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