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朝勃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签订合同时间有规定吗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首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其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