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喜平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问题。
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颁布实施的婚姻法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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