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房产证的办理是否可以晚几年呢?具体情况范围两种:1、如果合同双方有约定的,可以。2、如果合同双方无约定的,那么不可以。办理时间应该为:(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怀向阳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由此可见,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是否可以晚几年呢?具体情况范围两种:
1、如果合同双方有约定的,可以。
2、如果合同双方无约定的,那么不可以。办理时间应该为: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