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对没有保留价值或修缮意义不大的连片破旧土坯房,应予以拆除。在新农村建设或危旧土坯房改造中建了新房,签订了拆除旧房协议。危旧土坯房拆除后的土地权属不变,仍归本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怀向阳 。
国家现在通过各种方式对土坯房大力整治,争取消灭土坯房。对此相关的政策有:
1、对没有保留价值或修缮意义不大的连片破旧土坯房,应予以拆除,如其中存在少量贫困住户,可调剂到周边保留的房屋内或由乡镇统一纳入保障房安置或安居房安置。
2、对长期闲置、废弃、具有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旧“空心房”必须拆除。
3、在新农村建设或危旧土坯房改造中建了新房,签订了拆除旧房协议,或作出了建新拆旧书面承诺的老房屋必须拆除。
4、危旧土坯房拆除后的土地权属不变,仍归本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5、拆除“空心房”的农户如符合“一户一宅”的、符合建房条件的可优先选址、建设;对户口不在本地继承祖房拆除的,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理事会同意后允许其拆除后根据规划重建。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