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自首与立功竞合即自首与立功都存在时,分别认定并在栽量刑罚时予以适用。如果供述的内容超出了自首的要求,另构成立功,则应同时认定自首与立功;如果供述的内容,既是自首也是立功表现,则只能择一认定即对行为人最有利的量刑情节。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自首与立功竞合怎么认定”这一问题!
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现行《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现行《刑法》没有就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做出任何规定。因此,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再“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而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自首与立功是不同的从轻减轻情节,两种情形都存在时,分别认定并在栽量刑罚时予以适用。如果供述的内容超出了自首的要求,另构成立功,则应同时认定自首与立功;如果供述的内容,既是自首也是立功表现,则只能择一认定即对行为人最有利的量刑情节。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