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存在四种情况: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可撤销、无效或者有效。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莉萍。下面为大家解答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效力问题。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存在四种情况: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可撤销、无效或者有效。
在下列情形下公司的股东决议不成立:
(1)公司未召开股东会,但法律或者公司章程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导致决议不成立的情形除外。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是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会决议有效的情形是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且通过了表决。一般情况下,股东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由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