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许振龙律师。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在庭外调解的,减半收取受理费用,而受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