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3个方面的条件:客观条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主观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程序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缪红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问题。
《劳动法》制定时,为了全面推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在其第二十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3个方面的条件:
1、客观条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2、主观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3、程序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法将这3个方面的条件并列,说明它们应当同时具备,才能产生劳资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
《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处于劳资关系中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法第十四条非常清晰地表达了这一价值取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另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拖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条款还强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