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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

诉讼 2019-06-14 10110 222

解答内容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前者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后者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前者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后者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答辩期限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而举证期限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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