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任一果律师。
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可以看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