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也不应该构成诈骗罪。诉讼诈骗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穆晓艳律师。
1、诉讼诈骗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2、诉讼诈骗行为没有犯罪中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对应性。
3、诉讼诈骗结果发生主要源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的局限和受害人举证、质证能力。
4、诉讼诈骗结果在民事诉讼程序上完全可以避免或者补救,不需要刑事司法介入。
5、如果诉讼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将破坏民事诉讼制度和导致诈骗罪泛滥。
民事诉讼中,加害人除了对虚构的事实情形是明知的外,对隐瞒的事实情形往往也是明知的,如果这些行为构成诈骗罪,几乎大部分二审、再审改判的案件加害方都构成诈骗罪。
因为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存在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等状态,许多案件的加害人只要到法院立案就已经构成犯罪了,即使一方当事人后来撤诉了,那也可能构成中止或者未遂。这必将导致诈骗罪泛滥,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
综上所述,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也不应该构成诈骗罪。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