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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中的误区有哪些

财产继承中的误区有哪些

继承 2018-08-23 6707 222

解答内容

财产继承中的误区有:1、我是法定继承人,有没有遗嘱都一样。2、只要立了遗嘱财产就算是处理好了。3、立遗嘱需要征得儿女的同意。4、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5、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遗产。6、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财产继承中的误区有哪些?”

  在实践生活中,很多人都对财产继承存在着误区,或者有着自己的偏见,因此导致了很多财产继承纠纷的产生,那么今天我为大家列举部分在财产继承中的误区,以及对这些误区的纠正方法。

  误区一:我是法定继承人,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而事实是,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

  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财产就算是处理好了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妥当。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交代不明也会造成继承困难;再比如,如果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也等于没立;另外,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误区三:立遗嘱需要征得儿女的同意

  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即可,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无关。

  误区四: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通知他们。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某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

  误区五: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误区六: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不够,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熊成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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