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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出售二手手机,向我索要补偿,后来不想补偿,买家发信息说“不回信息就法院仲裁调解”
网上买二手手机对方不发货是违约的。这个时候消费者是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投诉的,投诉以后相关部门会对卖家进行惩罚,卖家会支付违约金,并退还购买东西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在网上出售一个二手手机,收货后,买家说手机有一个部件有问题,问当地手机维修店
网上的卖家一般都会对自己的产品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做出了相关的退换货的承诺,此时参照这一承诺,消费者可以向其提出自己的要求
告诉她丈夫有外遇,这是违法的吗?
婚内出轨的,这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并不会违法。但是一方认为对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例如:出轨的录音、聊天截图。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可能准许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解放初期政府征用的房屋能收回吗?
一、解放后被没收的房屋能要回吗1、解放后被没收的房屋不能要回。解放初期没收的地主房屋已经没收,是无法归还的。改革法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等在农村的土地。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出租的少量土地一般也予以保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第三条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学、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另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二、没收财产房子怎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合同无效房顶搭建的太阳能板怎样赔
合同无效时,房顶搭建的太阳能板赔偿应依据实际损失和双方责任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对于太阳能板的赔偿,可以考虑其实际价值、使用寿命、双方过错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并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纠纷升级、财产损失扩大等不良后果。
邮政外包节假日不支付加班费
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加班费用,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乡下老人死了,被国家强制火化如何解决
强制其进行火化是违法行为。对于国家提倡的丧葬方式,行政工作人员可以给家属以合理建议,分析利害,说明道理,正确引导。简单地说,决定权依旧在死者家属身上,其他人不能也不得代为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