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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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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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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享有不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这一权利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2.这期间包括住院和出院休养,待遇的支付由受伤职工的所在单位按月负责。

3.工资的计算可以根据地方规定采取不同方法,但普遍含义是不包括加班费的工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者是不含加班费的12个月平均工资。

4.若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职工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的法律依据。

1.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应当继续享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

2.若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资待遇计算方法

工伤职工的原工资计算方法并未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定义,因此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解释。

一般来说,原工资可以是不包括加班费的工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者是不含加班费的12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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