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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了怎么仲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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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劳动合同无论是对于引发纠纷时的劳动仲裁还是民事诉讼,都有可能会用到,但是实践中总有些劳动者不慎将劳动合同丢失。那么劳动合同丢了怎么仲裁?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丢了怎么仲裁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申请仲裁,但需要其他材料如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等。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材料: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仲裁的要求

  1、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2、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丢了怎么仲裁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只是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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