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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书面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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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房屋购买的时候,是需要了解开发商或者楼盘的信息的,这也是需要提前去进行了解的消息,那么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书面要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书面要求

  (一)产权证要齐全。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三)延期交房:

  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五)公摊面积:

  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付款方式与期限。

  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

  房屋的交接:

  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

  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

  其它:

  二、商品房买卖签订认购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买卖签订认购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合同中的空白条款。不是必填的空白条款一定要去掉。

  补充协议中的义务和权利是不是对等。

  需要重点关注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交房日期和交房标准的约定。

  三、认购协议定金能退吗

  认购协议定金一般不能退。但若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书面要求的相关内容,签订商品房认购的时候,也是需要了解周围的客流情况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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