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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算的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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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些企业由于其内部原因可能会进行解算,解算的必经程序就是财产清算,清算完毕后这个企业才算正在地从工商登记上注销。那么对于财产清算的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财产清算的方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财产清算的方法

  (一)成立清查组织

  财产清查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必须专门成立清查组织,具体负责财产清查工作。清查组织应由会计、业务、仓库保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并由某个主管人员负责清查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业务准备工作

  为做好财产清查工作,会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做好各项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会计部门应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为账实核对提供正确的账簿资料,并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结出余额。

  2、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等业务部门为方便盘点核对,应登记好所经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并结出余额。将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整理好,贴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

  3、准备好各种工具和登记用的表册,如“未达账项登记表”等。

  (三)实施财产清查

  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由清查人员根据清查对象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清查方法实施财产清查。

  在盘点财产物资时,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在盘点现金时,出纳员必须在场。盘点时,要由盘点人员做好盘点记录。盘点结束时,盘点人员应根据财产物资的盘点记录编制“盘存表”,并由盘点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及有关责任人签名盖章。同时,应根据有关账簿资料和盘存表资料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据以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并根据对比结果调整账簿记录,分析差异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破产清算的两种途径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

  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

  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

  三、破产清算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财产清算的方法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财产清算的方法还是比较简单的需要破产管理人去一一核实相关债权,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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