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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财产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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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如果无法继续运作下去,有些人会选择把公司申请破产,然后交由法院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清算,有些公司财产比较混乱的话,清算起来也是很麻烦的。那么如何进行财产清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如何进行财产清算

  (一)成立清查组织

  财产清查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必须专门成立清查组织,具体负责财产清查工作。清查组织应由会计、业务、仓库保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并由某个主管人员负责清查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业务准备工作

  为做好财产清查工作,会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做好各项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会计部门应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为账实核对提供正确的账簿资料,并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结出余额。

  ②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等业务部门为方便盘点核对,应登记好所经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并结出余额。将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整理好,贴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

  ③准备好各种工具和登记用的表册,如“未达账项登记表”等。

  (三)实施财产清查

  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由清查人员根据清查对象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清查方法实施财产清查。

  在盘点财产物资时,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在盘点现金时,出纳员必须在场。盘点时,要由盘点人员做好盘点记录。盘点结束时,盘点人员应根据财产物资的盘点记录编制“盘存表”,并由盘点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及有关责任人签名盖章。同时,应根据有关账簿资料和盘存表资料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据以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并根据对比结果调整账簿记录,分析差异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公司财产清算赔款顺序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在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四)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财产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另外,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进行财产清算”全部内容。进行破产清算的话,必须专门成立清查组织,具体负责财产清查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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