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30 08:56
人浏览

  每个工程师都会有设计作品,设计作品的好坏对于他们来说是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坏。那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一)设计费的确定

  《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二) 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规定了定金条款,结合文本中第七条第7.5款和第八条第8.9款的规定,该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可见,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

  (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

  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我国土地实行有偿、有期限使用的制度。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可见,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用途有关,与建筑物建筑等级和重要性没有关系。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接方:监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签订日期:

  说 明

  (一)凡在上海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制,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委托方(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接方(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一)《民法典》第三编合同。

  (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三)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

  设计内客及标准:

  (一)工程项.目的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工程项目的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三)工程项目的规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四)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五)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六)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一)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_ _ _ _ _ _ _ _ _ 元。

  (二)支付方法为:

  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 总额的20%,计_ _ _ _ _ _ _ _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 算设计费总额的30%,计_ _ _ _ _ _ _ _ 元。(不合定金)

  乙方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 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三) 收费说明:

  取费计算标准: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本市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由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

  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三)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 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 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五)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 通等方便条件。

  (六)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 交付设计文件。

  (二)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三)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 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 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六)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 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一)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 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二)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 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四)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客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 费用。

  (七)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 解决。

  (八)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生效。

  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本合同于_ _ _ _ _月_ _ _ _ _日签订于_ _ _ _ __ _ _ _ __ _ _ _ _

  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部门意见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日期: 鉴订日期:

 三、工程设计合同审查要点

  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综上,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为设计费的确定、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和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