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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期索赔格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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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建筑工程而言,往往都是会设定相应的工期的,一般在工程正式完工之后需要支付工程款,那么工程工期索赔格式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程工期索赔格式

  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示范文本》第19.3条,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23.1条,规定的索赔时限也是28天,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承包人未在28天内提出索赔请求的,即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类似超过索赔时限即丧失索赔权利的约定,也常见于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中。

  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在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承包人、业主广泛的讨论后,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承包人和业主都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如果工程师坚持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二、工程索赔报告范本

  1、我公司于20xx年1月中标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第五合同段,20xx年1月18日开工到现在,工期过去五分之三,但工程进展缓慢。

  2、由于20xx年7月25日在Kxx+xx0处挖方施工时,发现海宁自来水二公司的东西走向供水主管道位于挖方范围内,加上电信、电力管线等原因,导致路基一直停工长达7个月,20xx年3月初自来水新管路和电力管线才施工迁移完毕,旧自来水管道才停止使用。还有Kxx+385~Kxx+700范围内建筑材料和民房施工升降机的拉线依然存在,仍旧成为路基施工的障碍。

  3、由于20xx年1月19日在辛江桥左幅3号桥台灌注桩施工中,桩位正好在污水管上,钻机架设桩位一直不能开钻,导致灌注桩施工队一直怠工。计划20xx年xx月初开工的吴家埭桥也因为电信管线和两水工程一直没有开工。

  4、以上事件我部每月都集中以书面形式汇报过,事件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同时事件也造成我部以下损失:

  (1)工期延误

  (2)工程机械停滞费用

  (3)有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

  三、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程工期索赔格式的相关内容,针对工程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进行索赔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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