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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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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土地经营而言,很多时候会涉及到税务的缴纳问题,尤其现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是非常多的,那么你知道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加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地税函[2009]46号):根据地税发[2004]58号文件规定,结合土地增加税征管实际情况并报经省地税局批复同意,现对我市土地增加税预征率作如下调整: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普通住宅,按2%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加税;

  (二)预计增加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5%;预计增加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8%。

  (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暂不预征。

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有哪些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税率形式是怎样的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扣除项目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的相关内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在不同的地方是有所不同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部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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