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低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7 12:37
人浏览

  在现实生活当中,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有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因此可以根据个人条件申请低保户,那么低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超过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低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超过多少

  申请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是指低保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的最高限额,金融资产包括申请低保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他资金的总和。此次确定申请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基础值的参考系数是2014年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700元/月·人),金融资产核对基数基础值为人均50个月的低保标准,即3.5万元,今后,基数基础值将根据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市政府适时进行调整。同时,金融资产核对基数则根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多少依据基础值适度调节。同时,家庭成员中有重残重病人员的,每户按基础值增加40%;2人以上户(含2人户)中,家庭成员全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中有未成年人或在读高等院校学生的,每户按基础值增加20%。

  “根据新规,每户家庭的金融资产核对基数最高不超过15万元。”市民政局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处处长石波涛说,为防范部分人员为达到进入低保的目的,恶意转移资产,申请低保家庭成员金融资产一年内支出有“单笔超过低保标准12个月数额的,或者累计支出人均超过低保标准24个月数额的,申请人应当书面说明其主要用途,并提供相关凭证。”

  二、什么条件可以办低保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所谓低保户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低保户需要的条件是:

  首先,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其次,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第三、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第四、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但如果家境本来就很殷实,也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另外,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可申请一个低保,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低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超过多少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