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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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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违反社会治安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的情况是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那么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简易程序规定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三、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是:

  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审限不同。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简易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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