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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的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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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居民的居住中,物业是十分重要的角色,物业纠纷大家也是知道一些的,而且小区中会发生各种各种样的事情,能引发的纠纷也是多种类的,可以根据一些分类依据奖他们进行分类,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物业纠纷的类型具体的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更多此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所帮助。

  一、物业纠纷的类型

  (一)、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二)、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三)、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四)、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基站等所得收益,占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场地的停车收费等归属产生争议。

  (五)、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六)、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如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有的属物业专门安排人员看管,有些发生在小区地面停放、无专人看管,业主起诉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要求赔偿,导致诉讼。

  (七)、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前期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有开发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图纸资料不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受损引发的争议;开发商未兑现减免物业管理费、交付配套设施的承诺或存在延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等。

  

  二、业主装修物业有权干涉吗

  无权,如果妨碍物业责任的装修的,就有权干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三、物业维修资金是不是物业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人员工资,清洁卫生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用,资产折旧等,其中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就是您所说的物业费中的维修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中的维修费虽然都由业主缴纳,但归属、管理方式各不相同。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物业纠纷的类型的内容,物业的纠纷涉及到的内容还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很?具体的去给他细分这些类型,以上也为大家介绍了一些,如果您对这方面的内容还有其它的疑问,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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