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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破产财产如何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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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般情况下,当公司经营不当或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面临破产的情况,公司破产后就会进行公司破产清算。那么集体企业破产财产如何清算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集体企业破产财产如何清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集体企业破产财产如何清算

  集体企业破产财产按照以下步骤清算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进入破产清算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清算期间,可能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员工为其工作(比如会计人员),因此,何时解除、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清算过程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不用仓促宣布员工安置方案。

  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

  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那些暂时留用的员工,要与其进行很好的沟通,保证其清算期间的待遇,或者尽可能的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让其继续尽心的为公司工作。

  在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该被清算企业有工会,可以先与工会协商,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按照行政人员、生产人员等分成几批,逐批的与他们沟通协商,对于员工应得的利益,要给予保障,对于公司之前拖欠员工的加班费和其他补助,要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分批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公司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有关问题

  在清算过程中,因为清算委员会对被清算企业的具体情况还不是很熟悉,因此,有可能发生企业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现象。具体分为

  1、员工有可能在清算过程中,因清算委员会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怀有怨恨,因此乘机侵占或者破坏公司的财产。

  2、清算委员会成员可能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 上述第一种情况,员工可能侵占的主要是一些小件的但是有价值的生产资料(比如,工具、原材料、办公用品)。第二种情况,清算委员会成员可能通过在编制财产清单时少记一些有价值的财产,或者将被清算企业的财产以低价买给其亲友等方式,侵占公司财产。

  三、企业倒闭的程序

  (一)破产案件适用

  1、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2、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破产程序适用

  1、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2、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

  综上所述,集体企业的破产程序是会有一定的规定的,对于这些程序都是可以去好好了解一下的,这样处理问题会比较清楚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集体企业破产财产如何清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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