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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0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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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房屋租赁关系,当事人双方往往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可以进行解除的,那么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

  (一)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租赁合同解除;

  (二)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三)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二、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三、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根据情况,一般可以根房东商量,但是如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提前解除合同一般是要付赔偿金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的相关知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租赁合同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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