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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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相信大家都对合同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需要与他人订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就更为普遍了。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流程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相信大家都对合同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需要与他人订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就更为普遍了。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流程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流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也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成立生效的。在合同成立后,双方受合同的约束力,产生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流程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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