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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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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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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很多人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纠纷,那么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争议案件。

土地确权纠纷

  二、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怎么办

  若对农村土地确权有异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纠纷。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和解、可以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有争议的土地怎么确权

  有争议的土地应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待争议解决后颁证确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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