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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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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往往是需要当事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那么你知道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流程

  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土地可以遗嘱继承吗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土地不能算作遗产,不能被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而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农村的土地不能算作遗产,不能被继承。

  虽然农村的土地不能被继承,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三、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流程的法律知识。当事人向村委会写申请,村委会上报宅基地进行批准,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勘测,经过验收流程以后,就会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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