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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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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4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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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正常运转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后对现所存在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那么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承担

  (一)破产清算组,是指依法执行清算事务的机关。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包括: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将剩余财产在法人出资人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指定成立新的清算组。本案中,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应依照破产程序进行。

  依照破产程序,清算组首先应从归公司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中除去担保物(已被设定了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将剩余的财产作为破产财产。如果担保物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则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对于担保物,应当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清偿担保债权。因此本案中清算组将公司房产拍卖,用以清偿银行的贷款。

  (二)破产财产首先应用于拔付破产费用;它包括对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过程中的诉讼费用,以及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法院认定本案为1.5万元。然后,剩余的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4万元;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6万元;

  3.破产债权。在本案中,就是银行所剩余的5万元债权,以及60万元其他债权。

  破产财产清偿完一个顺序后还有剩余的,清偿下一个顺序;不足以清偿一个顺序,而该顺序又有多个受清偿权利人的,则在不同权利人之间按比例清偿。

  二、公司的清算的程序

  (一)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后成立清算组,对所存在的债权债务清算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分别向债权人清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承担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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