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表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6 15:13
人浏览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在疫情期间很多的企业单位都是没有了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是面临着破产的,那么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表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表现

  企业破产逃债,一般有以下表现:

  (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

  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

  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二)破产企业“恶意”破产,故意转移财产,另立公司或划小核算单位,搞空壳破产。

  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默许和纵容下,一些企业通过改制,抽逃资产,使原单位名存实亡,债务悬空,待破产清算结束免去余债后,以原企业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再重新开张。甚至出现了企业一面静悄悄地酝酿破产,一面又紧锣密鼓地投资办新厂的怪事。

  (三)破产企业违法操作,随意拔高职工安置费等优先受偿费用,使企业无产可破。

  目前,在企业破产实践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做法:即根据职工人数和破产企业资产状况,首先从破产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作为职工安置费。

  二、谁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三、企业破产等于死亡吗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破产法》,终结了我国政策性破产制度,开启市场破产。谈到破产,人们固有的思维就是企业走向清算、走向死亡,这都是对我国破产制度的误读。对于出现破产情形的企业,法律赋予债权人或债务企业自我拯救的机会,只要善于利用破产制度,企业有可能浴火重生,实现凤凰涅槃。

  我国企业破产有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三种制度,前二者都是企业豁免部分债务,实现减轻债务包袱,通过和解或重整方案后,在一定期限内如果能完成和解或重整方案,企业将能够继续生存,从而实现自救,这样破产方案企业并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新生。当然如果企业没有任何重整的机会,或和解、重整方案无法实现,则真正的走向破产清算。破产清算主要是清理企业资产负债,公平清偿债务,清算程序完成,企业即告终结。

  受美国次贷危机以来的影响,近些年我国实体经济企业遭遇了很多困难,陷入困境。但是如果企业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出现资不抵债情形,要善于学会利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方案,让企业减轻债务,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企业破产逃债的话那么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表现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