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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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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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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现实生活中,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很多时候会进行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很多时候会进行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随意使用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不明,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随意使用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反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本条中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威胁”是指对劳动者施以暴力或者其他强迫手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是公民各种自由权利当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同意,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企业采取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把劳动者非法拘禁在特定的场所,强迫其劳动,不让他出来,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是非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对于用人单位不顾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对从事危险作业,如采矿工人,高空作业人员等,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强令劳动者进行作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撤离作业场所,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

  由于劳动法律强调的是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对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制裁规定,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限制了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用人单位难以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和制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是导致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

  部分劳动者劳动法律意识和履约意识淡薄,纪律性较差,不重视劳动法律、劳动合同和劳动纪律的遵守。

  部分劳动者由于家庭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个人原因(如私下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无法等到提前通知期满,而用人单位又因种种原因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劳动者只有不等提前通知期满就走,甚至即辞即走、自动离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过于严格要求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的举证责任),过份偏袒劳动者,助长了部分劳动者的违法行为。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裁减人员。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情况下,仍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在存在法律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仍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情况下,仍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违反了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1、裁减人员的特别程序。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如果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2、其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违反了以上法定程序,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四)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没有遵守裁员次序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没有遵守以上裁员次序的规定,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五)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的;二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情况下,仍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六)用人单位在存在法律禁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仍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当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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